我春花開作夢都沒想過自己會在這個家做婢女。
2006年3月我出生於中山國中捷運站一帶,6月初的某天傍晚我遇見了我阿目。
當時我躲在車子底下罵罵號,阿目拿罐頭引誘,我立刻忍不住嘴饞上鉤。
阿目拎著渾身髒兮兮的我離開現場,個性柔順的我並沒有反抗。
這樣也算誘拐孩童喔?不知道後來親生阿目有沒有到處找我。


本來阿目沒有打算留我,甚至已經安排好送養,
可是我一直拉肚子,等寄生蟲的問題完全解決,不知不覺過了兩個月。
現在回想起來,阿目嘴硬說是我自己耍賴,其實是她日久生情捨不得我走。

這是我剛來這個家拍的照片。



大家沒看錯!
3個月齡唯一的一張玉照竟然模糊不清,而且電線還成了主角!
可以證明的只有:
額頭那撇瀏海是我的註冊商標,而且我從小就長得很悲情。


在這個家生活以後,我才知道原來不用流浪的日子這麼好過。
夏天有冷氣吹,冬天有暖爐烤,
除了恰查某陰晴不定有點難搞以外,阿北對我不錯。
左阿北肚腸很寬喔,睡覺都會分我一個位置。



還有啊,在這個家吃喝根本不用煩惱!
我阿目賺錢很辛苦,但她儘量給我們最好的。
我除了有正餐可吃,三不五時還有罐頭做零食。



【阿北,你腰子不好,這個你不能吃啦!】


吃飽在暖爐前睡翻天順便做豬,這是我小時候作夢都沒想過的生活。



噓…不要吵我,我在作夢。

流浪原是一場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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